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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跟學弟聊到了關於"喜歡"
聽完他的想法 讓我有些靈感想寫下這篇網誌
我想說:"喜歡只是喜歡"。
我想了想 覺得愛情從來就不簡單 因為那是"愛"
一但是"愛" 就包含了許許多多的層面與可能
簡單愛這種事唱起來很簡單 到底是不容易的
基本上"愛"包含了親密 激情 承諾
少了一個都不算是完美完整的愛
這是我在心理營學的:
親密-彼此的相連與親近的感覺
激情-雙方關係中令人興奮的部分 爭吵、性也包括
承諾-不論時間長短都願意和對方相守的決定
親密+激情=浪漫的愛
親密+承諾=同伴的愛
承諾+激情=昏庸的愛
再回到我說的"喜歡"
喜歡一個人 就單純許多
不需要想得太過複雜 也不需要被想得複雜
喜歡這個人的個性 喜歡這個人的態度
喜歡這個人的處事 喜歡這個人的想法 之類的
就算我喜歡我們班的男生女生
不代表我就是花癡或同性戀吧! 同樣的道理
因此 到底是愛?還是喜歡?
是可以分辨的 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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